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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研究》后记/高军

时间:2024-07-07 05:58: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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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研究》后记

高军 法学博士、江苏理工学院副教授、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我童年生活在苏北美丽洪泽湖畔的一个乡村,记得那时的故乡沟渠纵横,水将一个个小村庄隔开,这些村庄结合在一起构成村落。最早住的是旧的土坯房子,房前屋后有各种各样的树——枣树、梨树、榆树、桑树、柳树、槐树、栗树、香椿、泡桐……,还有很多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树种,对了,还有一个很大的竹园——童年的我经常在里面徘徊,物色哪根竹子最适合做钓杆。乡下的孩子是在疯玩中长大的——爬树、掏鸟窝、钓鱼、在小河里扑腾、满田埂的钓黄鳝、将竹杆一头劈开中间用一根棍子撑着缠绕上蜘蛛网到处粘知了……。那时候河水很清,乡下孩子渴了会直接掬起河水喝,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树上有斑鸠、黄雀、八哥、啄木鸟、杜鹃……,很多很多种类的鸟,偶尔还会有云雀唱着欢快的歌轻盈的飞过。夏夜里繁星满天、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荷香和漫天飞舞的萤火虫、满耳蛙声如鼓,大人们在树下纳凉,摇着芭蕉扇,聊家长里短,成群的孩子们在月光下嬉戏。

童年的记忆,除了快乐,还有稼穑之艰辛。印象中,那时家里有十一亩责任田,父亲是乡里投递员——那时候乡还被人们习惯叫做公社,母亲是乡村民办教师,要侍候十一亩责任田和三个孩子——好象每到冬天家里还有“挑河工”的力役,在那个耕作以人力和畜力为主,被子靠手缝、衣服靠手洗、甚至乡村还没有通上电的时代,可以想见父母的困难。我们姐弟三人,很小就体会了放牛、打猪草、拾粪、肥田、给自留地里蔬菜瓜果浇水、以及插秧、收割、看谷场等劳动之艰难。

那个时候,经常在黄昏夕阳西下的时分,远处江苏油田勘探处的高音喇叭会播放一些“大海啊,故乡”、“军港之夜”等歌曲,透过优美的旋律,懵懂少年的内心深处隐约对远方产生了憧憬和渴望。对城里的概念,来自油田孩子们说的普通话,还有一次也可能是好几次过年前夕路过油田勘探处,看到油田职工在柏油马路边分好几卡车的苹果、带鱼和冻羊腿——乡下孩子难免会产生低人一等的深深的自卑和失落。

上了中学,故乡渐渐远离,后来家里搬到了乡上,再后来搬到了县城,回村庄的次数越来越少,故乡渐渐变的模糊。

感谢有幸生在那个读大学可以包分配实现“跳农门”的年代。那个时候,上大学不用太为未来发愁,还可以经常谈谈理想和未来,大学生活的节奏是慢的,有闲暇、有情书、有周末的舞会,夏天的黄昏和晚上还可以在校门口大草坪上聚集三五好友闲聊,弹吉他唱歌,或者是只是在草坪上随便闭目躺躺,什么也不想。

大学变了,扩招、形形色色浩大的学术工程、功利化的考核,使大学越来越浮躁浅薄,老师和学生们可以悠哉的日子已永远消逝了。大学里大家都很忙,可又有多少人能说出为什么会忙碌以及如此忙碌的意义究竟何在?

故乡也变了,记忆中的故乡竟无丝毫踪迹可再寻觅。油田勘探处搬迁了,留下了很多衰败的二层、三层的旧楼房,儿时记忆中宽阔的油田柏油马路也显得那么窄、因年久失修而坑坑洼洼。经过一次次统一规划的改造工程,村庄水泥路边千篇一律排列着俗气的红砖瓦房院子,村头建起了几家工厂,高高的烟囱里缕缕的冒着灰色的烟。记忆中那些挂满串串白花的槐树、满树粉红色喇叭花的泡桐、……还有最让游子梦魂萦绕的果实挂满枝头的大尖枣树,都去了哪儿了呢?映入眼帘都是千篇一律的速生阔叶杨树——单调而乏味,不过听说这种树很经济,几年即可以伐卖。童年时带给我们无尽快乐的纵横交错的、夏天可以供孩子们戏水、钓鱼、采菱角、鸡头米、摘荷叶当凉帽玩耍,冬天可以将水刮干“竭泽而渔”而且经常还收获颇丰的河渠和池塘,竟已成为平地再也无从寻觅,一起消失的还有长着长长胡须的鲶鱼、脑袋大笨笨的“虎头?”、扁平的“死胆屁”、脊背上全是刺的刀鳅、调皮捣蛋的小罗汗鱼……。童年时渴望的挑货郎悠扬的笛声、“冰棍拿钱”的叫卖声、烧碳爆米花机的爆炸声、行走乡间说书人的快板声也都永远的逝去。还有,那些熟悉的鸟儿,怎么也都不见了呢?只剩下灰暗的、成群乱飞的麻雀。童年的玩伴都已外出打工,孩子们也被集中到镇上或县城读书了。夏天夜里,再也见不到孩子们成群嬉戏的场景,甚至连萤火虫都很少见了,蛙声也不再如鼓。没有了树,没有了河,没有了鸟,没有了孩子们的欢笑,故乡显得了无生气,垂暮而寂寥。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电视、化学农业、工业化、急功近利的城镇化,改变了一切,短短的三十年,却已经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始终感觉自己还是乡间那个懵懂、憧憬的少年,童年、少年的乡间生活经历给了我坚忍的意志与悲悯的关怀,历史学教育给了我观察分析问题宏观、历史的视野,法学教育促使我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制度理性。常常在思考:这就是我们所向往的现代化么?没有了故乡和历史,会迎来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当下这个时代将来在历史上会留下怎样的一页?如果在当下这个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社会上升途径堵塞、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已极难的时代读大学,我可能也不知道明天何处可以安放自己的青春,也许正在忙着考各类其实对人生并无助益的证书吧?

致谢部分(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广告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现对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一、广告经营承办或代理内容违法广告的,以全部广告费收入作为非法所得;其它广告违法行为,以全部广告费收入减去设计、制作等直接成本费用之差作为非法所得。
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承办或代理的广告内容同时违法的,以全部广告费作为非法所得;广告内容不违法的,以全部广告费收入减去设计、制作等直接成本费用之差作为非法所得。
三、擅自提高广告业务代理费标准和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收费标准的,以擅自提高的费用标准与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之差计算非法所得。
四、违法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已缴纳的税款,在计算非法所得时应予以扣除,未交纳的不予扣除。



1991年10月4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直改制企业特困群体财政助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直改制企业特困群体财政助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市直改制企业特困群体财政助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七日

淮安市市直改制企业特困群体财政助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市直改制企业下岗失业特殊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助保对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难问题,加速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劳社〔2006〕23号)和《市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淮安市特困群体财政助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批复》(淮政复〔2009〕32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的设立。市财政局筹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淮安市特困群体财政助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市特困群体助保贷款提供担保。注册资本即为助保贷款担保资金,专门用于助保贷款担保。
第三条 贷款银行。江苏银行淮安分行为我市特困群体助保担保贷款指定金融机构。
第四条 贷款主体。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为助保贷款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申请助保贷款并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大众助保基金会将所贷款项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借助保贷款用于缴纳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费。
第五条 助保对象和条件:
(一)助保对象为市直改制企业下岗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因下岗失业等原因无能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并提供由有权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可以提出助保申请。
1.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
2.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因工致残生活困难人员;
7.无子女生活困难人员;
8.失业2年以上人员;
9.因病、因灾致贫人员;
10.其他困难人员。
(三)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提出助保申请。
第二章 助保贷款使用、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六条 贷款使用。助保贷款只能用于助保对象缴纳本人养老保险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贷款额度
(一)助保贷款额度为江苏银行淮安分行按照3000万元担保资金的1:6比例确定,并根据担保资金的增减调整贷款额度。
(二)助保对象个人贷款额度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确定。
第八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5-10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助保贷款利率按办理贷款手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按年付息。
第三章 助保贷款程序
第十条 申请助保贷款按照助保对象申请、社区初审、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审核认定、签订协议、发放贷款、档案管理的流程办理。具体程序为:
(一)由助保对象填写《淮安市特困群体助保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由社区协理员协助登记,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公示后,签署意见。
(二)助保对象携带社区初审后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审核认定。经审核符合助保条件的助保对象,由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与其签订助保协议。
(三)淮安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将贷款申报表及助保协议报淮安市特困群体财政助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助保基金会再凭担保函到江苏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四)助保对象所贷资金由市大众助保基金会为助保对象办理养老保险费代缴手续。市劳动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个人帐户。
(五)助保基金会为助保对象建立个人贷款档案,定期开展跟踪服务。
第四章 助保贷款的偿还
第十一条 助保对象可选择以下还款方式:
(一)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助保对象按养老金不低于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
(二)助保对象有偿还能力的,一次性偿还贷款。
第十二条 助保对象特殊情况的偿还方式:
(一)助保对象在退休前死亡的,由助保基金会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后参照农民工退保办法为助保对象归还所欠贷款。
(二)助保对象退休后,在未还清贷款前死亡的,在保证助保对象领取丧葬抚恤金后,用个人帐户余额偿还贷款,还贷不足部分,用担保基金(或助保基金、财政专项拨款)偿还。
第十三条 助保基金会负责加强贷款后跟踪检查和本息回收工作。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负责监督。
第五章 助保贷款的贴息
第十四条 助保对象退休前,助保贷款贴息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助保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财政实施全额贴息:
(一)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
(二)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三)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因工致残生活困难人员;
(七)无子女生活困难人员;
(八)其它。
第十五条 助保对象退休后,助保贷款利息由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助保贷款贴息办理程序为:
(一)符合贷款贴息人员的贴息资金,由助保基金会每年末按照《淮安市特困群体助保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所列贴息资金,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并划拨至江苏银行淮安分行。
(二)个人承担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助保基金会通知助保对象每年末及时上缴,而后一并划拨至江苏银行淮安分行。
第六章 助保资格年审
第十七条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市大众助保基金会对上年已办理助保贷款的助保对象进行助保续贷资格审核。符合助保条件的,可以继续办理助保贷款。
第十八条 年审期内,对经济条件改善无需继续申请助保贷款的人员,可暂停助保贷款,以前贷款停贷后所发生的利息今后由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 助保资格年审期间,助保基金会向助保对象发放对帐单。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加强对特困群体助保担保贷款工作的管理。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银行淮安分行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助保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由政府拨款、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助保基金按规定进入财政专户,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挤占、挪用。同时接受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 助保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助保贴息资金。如有通过各种手段虚报骗取助保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其助保贷款的本息,并遵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银行淮安分行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开展助保工作。如确无能力提供助保贷款担保的县(区),可委托淮安市特困群体财政助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偿还和贴息由各县(区)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