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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爱情与女人/思琳

时间:2024-07-24 23:14:1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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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爱情与女人

(本文参考一些资料整理而成。对引用文献一并致谢)

思 琳



一、 女人最执著
恋爱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说,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
恋爱就是男女双方培育爱情的过程。恋爱有它自身的游戏规则:第一,注重品德、情操和志同道合,互相了解、长期考验。第二,尊重对方感情,平等履行义务。第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第四,忠贞专一。其实,前三条用来考察干部,识别真假朋友也有用。但是这第四条忠贞专一是恋爱规则中的关键,是重中之重。
爱情是对人性最严格的检验,爱情的道德纯洁性是人类灵魂的一面镜子。
性爱就其本性来说是排他的,即爱情存在于一对异性中而排斥其他任何人。性爱是十分热烈的,它的形成,就渴望与所爱的对象结成终身伴侣,并努力把个人生活纳入性爱的领域,使之在与性爱的结合中获得新的价值。因此,忠贞专一是爱情的最高准则。
对爱情忠贞不渝,是与一个人的一般道德水平分不开的。在爱情关系中最不能容忍的是背叛。
如果你付出你全部的爱,而交换回来的是残缺不全的爱;你付出的信任而得到的是背叛,在今后漫长的人生中你还要付出多少宽宏大量?不幸的是,有的女人遇上这种背叛不能解脱而陷入无奈。
为什麽有的女人遇上这种背叛不能解脱而陷入无奈?
一句话:女人最执著。
黑格尔说:“爱必然要有精神人格的双重化,它涉及两个独立的人身;而这两个人都须自觉到彼此的统一。不过这种统一重视要和否定因素联系在一起的。”
黑格尔的这段话的意思是:爱是属于主体的,而主体是一颗独立自持的心,为著爱,就必须抛开这颗独立自持的心,要舍弃自己,牺牲个人的独特性,就是这种牺牲形成爱里感动人的因素。爱只有在抛弃或牺牲里才能活著,才能感觉到自己。所感觉到的情绪,不是对牺牲的感觉,而是更多是幸福感。
比起男人,多数女人对黑格尔所说的这种爱最执著。电视剧《大宅门》中的老姑娘白玉婷大小姐从谜戏到迷人和不依不饶的要与已有家室的戏子万筱菊之爱,对这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把这种爱情推到极至。
发觉恋人不忠而在牺牲里才能活著,对牺牲的感觉,更多是幸福感的女人就是因为这种执著而昏了头。
二、女人天性中的悲剧
总想将自己的头依靠在一个男人坚实的胸前;总想小鸟依依般,跟在一个伟岸的身影后走;总想将自己的全部,消融在男人的臂弯里。似乎唯有如此,女人才感到活得实在、活得踏实、活得真切,也活得无悔无怨了。纵有天大的委屈天大的苦楚天大的怨尤,一旦你躺进他充满甜言蜜语的燃烧着欲望的气息中,你就再一次放弃了天大的自己。这就是女人天性中的悲剧。
性爱有时可以是灵魂的赤裸坦陈;有时也可以成为遮盖灵魂的一块破布。被性爱升华了的情感高峰,往往会让一个女人,完全彻底地放弃了自己。而在经历这种高贵与深刻的同时,正埋伏着悲哀或悲剧。
“被性爱升华了的情感高峰”这句话说白了:一个女人与她所爱的男人上了床并且被这个男人征服,这个男人给了她性满足,她感受到性爱的极度快乐,使她离不开这个男人。男人本质上会追求新的快乐;而女人本质上是专一的,她认定给予她快乐的这个男人。因此,被性爱升华了的情感高峰,往往会让一个女人,完全彻底地放弃了自己,她甚至认为没有了他,她会死的。
三、处女情结
中国封建社会主张“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男人专做一姓的忠臣,女人专做一家的贤妻良母。男人女人都不具备独立人格。母为什麽要良?因为要给夫家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妻为什麽要贤?因为要帮助丈夫打理家业。一个人活在世上,单单对于个人有关系,这种人生,同一只猫、一只狗,“阿黄”、“阿黑”一样。
男人死后要把财产传给自己的儿子,要求女人要忠于男人,这就是贞操。中国历史上对女性的贞操要求,由宽到严。《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提倡贞操始于汉代,到了宋朝无复以加。程颐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五四运动批判贞操观。鲁迅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上这名誉的机会。所有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
在西方前资本主义时期,也有针对妇女的贞操观,作为压迫女性的宗教信念。基督教天国的圣母玛丽亚,虽然受孕、怀胎并生了一个孩子,却一直都是未受沾污的处女。她是纯洁的化身。现代西方国家还存在贞操问题的双重道德标准。1981年美国出版的一本社会学著作说:女人的全部价值维系在一层薄薄的处女膜上。这也是她们在婚姻中讨价还价的基础。女人一旦失去了贞操,她们的流通价值就会一落千丈。
恩格斯说:“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间关系,愈是随着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从而随着古代共产制的瓦解和人口密度增大,而失去朴素的原始的性质,就愈使妇女感到屈辱和难堪。妇女也就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暂时地或长久地同一个男子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这个进步决不可能发展在男子方面。这完全欧由于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只有在由妇女实现了向对偶婚的过渡以后,男子才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自然,这种一夫一妻制注释对妇女而言。”
贞操观是男权主义的派生物。弗洛伊德说:尊重处女的价值并不是没有道理的,环境和教育所造成的阻力:时时小心,处处留意,长期地阻碍著少女对爱欲的渴望,致令她一旦冲破阻力,选择了一个男人来满足她的期许,她便委以终身了。而曾经沧海难为水,不复能与别的男人有如期深情了。婚前长期孤寂莫造成女人这种臣服的态度,十分有助于男人放心地永久占有她,也使她婚后能抗拒外界的新印象、新诱惑。
一个女人一旦委身于一个男人,当她发现这个男人对她不忠,多数女人的选择是离开他。但也有人在无奈中不知所措。也许是她觉得留住这个男人是她战胜了情敌。多数中国人的骨子里都有这么一点点阿Q精神。也许是她的处女情结使她下不了决心。城市女性和农村女性的处女情结大有区别:贞操观在农村扎根最深影响最大。总之,贞操观对现代女性仍然是一条精神枷锁。一些女性在其思想深处坚守从一而终,从而认可或无可奈何地认可男人的不忠甚至愿意原谅对方的不忠。
四、女人的“昏”与“婚”
汉字,“娶”是男人“取女”;“嫁”为“女”子从“家”。而“婚”字有新的一说:“女”人“昏”了头,才会去结婚。
   从前的女人没有自己的社会地位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要解决基本的生计问题,唯有嫁人一途。
   如今,女人不必靠男人生存,婚姻也不再是女人赖以生存的根本。还是有人会把男人当成银行当成长期饭票,把结婚当成最轻松聚财谋生手段,但绝非旧时女子做小媳妇的小心翼翼了。她们理直气壮,他要娶我,就应该养得起我。男人在婚前亦是信誓旦旦百般讨好:亲爱的,只要你嫁给我,我的财产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但女人若是真的沦落到要靠男人来养活,就算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恐怕过得也不会太舒坦。婚后的男人变脸说不定比变天还快,动不动就摆出主人的姿态:你的都是我的,连你也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变脸的男人不变心还好 ,但这样的男人往往容易变心,而女人若不肯低眉顺眼忍声吞气,婚姻恐怕就无法将就了!要知道,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到了这个地步不怨自己这个婚结得昏又能怨什么?
   也有女人是被盲目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她以为爱情是女人的事业是生命的全部是压倒一切的,于是她以全部的身心全部的热情投入爱情经营她爱的事业。她说我爱他因为他是他,我爱他就爱他的一切,接受他所有优点和缺点、他的好心肠和坏脾气,还有他身上的烟草味甚至是臭袜子的味道也是浪漫得可以当歌来唱的。于是一冲动就决定和他浪漫到老,走进婚姻才发现上了贼船。原来谈恋爱可以有情饮水饱,而婚姻终究是现实的是要食人间烟火的。绚丽多采的爱情的肥皂泡终究会在平淡的现实中一点一点破灭。当被他惫懒的样子恼得七窍生烟、被他身上的烟臭汗臭熏得忍无可忍之时,女人难免会生怨言:当初怎么就嫁了这么个人?难道是昏了头瞎了眼不成?  
   还有女人是为结婚而结婚的。老祖宗有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人到了一定年龄未结婚,多半会被人当成另类,遇到的麻烦事一准还挺多。特别是家在农村的,亲友的关心、父母的唠叨、旁人的非议以及异样的眼光……。便想着,莫若找个人嫁了吧,既然人人都结婚,我为什么不结?反正也不准备一嫁定终身,于是凑合找一个,匆匆忙忙进了婚姻殿堂。原以为天下就此太平,没成想围城里麻烦事更多,柴米油盐酱醋茶,房子孩子菜篮子,人情南北家里家外,样样事不能省心。当初虽然抱着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心思,但说到离婚二字还真不是那么好潇洒起来的。上船容易下船难,进城容易出城难,你说够戗不够戗?当初不是昏了头又是什么?!  
   为男人的甜言蜜语所陶醉所迷惑而昏头的女人也不少。男人说起来好诚恳好动听:“亲爱的,我要给你一个家,一个温馨的港湾,一个坚强的依靠,嫁给我,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好吗?”“亲爱的,我爱你,我需要你,没有你的日子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过,我们结婚好吗?”…… 女人心里好温暖好踏实,觉得这种被爱被需要的感觉好好,于是感动得神魂颠倒一塌糊涂,又岂有不答应之理?!可是女人有了家却没了自己,她成了他的管家他的港湾他的依靠,他心安理得的把照顾自己的义务从母亲手上移交给她,辛辛苦苦不分昼夜的打理操持家务成了女人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她才恍然发现,她掉进了一个甜蜜的陷阱,听起来感觉好好的尝起来味道却不一定好好。只是,这时才发觉,迟点儿不?
   女人昏了头,才会去结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前赴后继,古今亦然。想是女人天生感性多于理性之所至。也不知这是否女人的不幸,或是否男人的幸运?
五、要给自己留一点点空间
要求每位女性先有事业后有爱情,并不实际。但是,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世界上原本还有很多很多出色的男人,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你没有去领略的美好的风景。
  不要把自己生活在太狭小太的世界里,应该给自己留一点点哪怕是一条窄窄的缝,只要够你转过身来就行。
六、情爱戒条
生为女人,无论待字闺中,还是嫁做人妇,都须遵守以下戒条:
1、不要迷信爱情。迷信爱情会使你一无所有。
2、不要在分手(离婚)的时候向男人要钱。临到分手,要男人的钱等于要男人的命,聪明的女人知道积谷防饥,未雨绸缪;打铁要趁热,要钱要趁爱。
3、不要被男人的眼泪吓倒。天下暴雨后会发山洪、男人流泪后心肠会变硬。
4、不要爱上比你年龄小的男人。他会把你当成爱情学校,一旦学徒师满,他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你。
5、不要过分依靠男人。男人不是心太软就是心太硬,总而言之靠不住。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审查办法

财政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审查办法
1991年10月8日,财政部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规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办理机电设备招标采购的程序,加快采购进度,提高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益,保证贷款项目及时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于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凡属我国政府与世行已经商定列入利用世行贷款规划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应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全部的机电设备采购清单,报国家计委审批。批准后同批复文件送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备案,采购清单应报送世界银行1份。
财政部在本项目的世行贷款协定正式签字后,即将协定的中文本送国务院进口审查办1份。根据世界银行的要求,应寄送给它1份简明的招标通告,以便在联合国《商业发展论坛》上作为信息发表。
第三条 对于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采购清单编制招标文件,选定有资格承担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的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协助编写,并委托办理对外招标采购事宜。目前经贸部批准的承办世行项目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的公司有: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招标文件应详细列明项目需要采购的机电设备的品名、技术规格与参数。选择设备的技术先进程度要考虑到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设备的技术匹配,运转操作对外部条件的要求以及维修保养和零部件替换的便利。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标书格式、合同格式、通用合同条款)根据我部及世行共同编写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如对范本条款未做改动,无须再行报批;如有补充修改,变更部分须征得世行的认可,随后报财政部,财政部在收文后2周内未提出不同意见,即表示同意。
项目单位根据需要可邀请设计院或咨询公司协助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如为聘请国外专家需用外汇,可向财政部申请利用技术合作信贷。财政部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审批,经签订信贷协议后提供。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包括技术规格、参数、货物清单)应报项目主管地区或部门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初审,由其转报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核定并批复申报部门或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在收到齐备的报审中文材料后于1个月内批复。
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尽快将进口审查办批准的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部分连同对本项目的具体说明一并送世行审查,应向世行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世界银行在收到需审查的标书部分后一般在2至3周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 对于采取询比价方式直接在国际市场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单位应填写采购设备清单(按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制定的清单格式填写),经项目地区或部门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初审后,报国务院进口审查办审批。批准后由项目单位所委托的招标公司办理采购事宜。根据世行贷款(信贷)协定中“采购咨询服务”附件的规定,在限额以内的此项采购不必报世行审查。
第五条 对于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与非机电设备的一般货物采购程序相同,项目单位可以委托一家招标公司或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报省、市、区人民政府主管厅、委或国务院主管部委批准,然后报送世行认可。世行对报送资料的要求与第三条相同。
对于项目开始施工的第一年即需使用或安装的机电设备的招标文件,无论采取上述何种采购方式,均应在贷款协定未签字生效前,提前抓紧编制和报请批准。
第六条 在国内外的招标文件审批手续完成后,属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招标公司、项目单位应安排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属于国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可安排在一家全国或地方性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随后发售标书,邀请符合世行采购指南规定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投标期限一般为45天至90天。
招标公司应按照通告明确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项目单位、投标商及有关单位参加开标仪式。
第七条 为认真进行评标,项目单位应在招标公司协助下成立初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评标工作。初评委员会在综合比较、评价和分析后,提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完成,一般不应超过1至2个月。
第八条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国家评标委员会。国家评标委员会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1周至10天内召开评审会,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代表向国家评标委员会汇报评标情况。评审规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后另行颁发。国家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由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正式通知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
国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项目主管地区或部门审批,一般应在2周内批复。
根据协定规定,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评标报告或授标建议书报送世界银行审查,世行在收到报送文件后的3周内予以答复。
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认可意见,转送国内上述1或2项所说的审批机构。需要进口的即可办理进口手续。如世行意见与国家评审机构审定的意见不一致,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意见抄送国内评审机构及其成员,由评审机构和财政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九条 在确定中标的供货商后,不应再进行价格谈判,应及时安排签订合同,一般应在2至3周内完成。
根据贷款(信贷)协定的要求,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最后签定的合同书报送世界银行批准。

附件:应送世行审查的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一、使用这些范本时,根据各个项目法律文本的要求,世行事先要审查招标文件,项目执行机构需要把招标文件的下列一些章节寄给世行。为加快世行审查和更好地进行监督,寄给世行的信件中应包括下列背景材料:
1.贷款或信贷的名称和编号
2.合同标题和招标通告的编号
3.用等值美元表示的合同金额
4.预计下列进程的日期:
(1)收到世行“没有反对意见”的日期
(2)开标日期
(3)预计评标报告和授标建议书送抵华盛顿审查的日期
(4)收到世行“没有反对意见”的日期
(5)预计签合同的日期
(6)交货或完工的日期
5.对标准文字有没有改动的确认
二、总包(交钥匙)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前附表
3.合同协议书格式
4.技术规格
三、技术转让招标文件
需填空部分已全部填好的整个文件
四、供货及安装监督招标文件
1.招标通知
2.投标须知的前附表
3.通用条款的前附表
4.合同专用条款
5.技术规格
五、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1.邀请函全文包括所有附件
2.任务大纲
六、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货物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合同条款前附表
4.技术规格
七、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通告
2.附录A
3.附件一和二
八、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土建工程招标文件
1.招标通告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合同专用条款前附表
4.技术规范
(注:根据各项目信贷或贷款法律文本中的规定,采取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货物和土建需要送世行审查的部分与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货物和土建要求送审的文件基本相同。)


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2009年9月1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公布,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行为,保护市政设施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杭州市市

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已交付使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行为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道路堆料、施工作业、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电话亭等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因工程建设及其施工需要破损路面,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
按城市道路建设计划进行改建、扩建、养护和维修造成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
市、区市政设施监管机构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和同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公安、交通、水利、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于上一年度末将年度管线建设计划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调整年度管线建设计划的,应当将经管线产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的计划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和各类管线产权单位报备的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制订城市道路年度挖掘工作计划。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道路年度挖掘工作

计划自颁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发布。
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年度挖掘工作计划实施本辖区内的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
第五条 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并依法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未取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不得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第六条 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对申请临时占用城市主要道路或挖掘城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应当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由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申请临时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以外其他道路或挖掘城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以外其他道路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应当同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城市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名录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每2年公布一次。
第七条 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申请书;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书面审查意见,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批准的有效文件;
(三)临时占用方案,包括占用位置、范围、与相关建(构)筑物距离、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交通组织措施、占用时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申请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书;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挖掘城市道路的书面审查意见,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批准的有效文件;
(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道路修复方案,以上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交通组织措施、机械配置、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废弃物处理以及现场围护等内容;
(四)挖掘施工单位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五)涉及埋设排水管线的,应当提供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书及复印件;涉及埋设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的,应当提供准确管位图及监护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占用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口、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范围内机动车道的;
(二)占用距离医疗急救站、消防站机动车出入口50米范围内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
(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申请挖掘的;
(五)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期间临时占用、挖掘的;
(六)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严重影响市政设施或道路交通安全的;
(七)申请人曾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经查处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情形。
对于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因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抢修城市地下管线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挖掘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同时向所在地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施工后的

第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限在10日以上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日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期限及范围。
第十二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要求占用、挖掘,不得擅自变更;
(二)在占用、挖掘现场醒目处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件,设置交通安全护栏和标志;
(三)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进行横穿道路挖掘施工的,应当夜间进行,白天应当恢复交通;
(四)挖掘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和边沟;
(五)挖掘城市道路遇到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六)铺设地下管线应当优先采用非开挖施工等先进技术。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结束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原状;挖掘城市道路工程结束后,挖掘单位或个人应当按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

程的要求回填夯实,恢复道路平整。同时,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验收合格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实施道路修复。
第十四条 因城市建设、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财

产损失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被许可人需要变更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时间、地点、面积、施工方式、安全防护措施等许可内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许可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变更或撤回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并返还相

应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被许可人应当在接到变更或撤回许可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已被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恢复清理工作。
第十六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续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有效期的,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1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延续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按规定补交城市道路占用

费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未在占用、挖掘现场醒目处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件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罚款;未按

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护栏和标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结束后,占用单位或个人未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拆除临时设施的;
(二)挖掘城市道路工程结束后,挖掘单位或个人未按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的要求回填夯实,恢复道路平整的;
(三)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结束后,未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的。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涉及萧山区、余杭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职权的,按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